通知公告
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库名录2025年度更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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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5/3/28 10:21:04 |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焦作市司法局决定开展《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和机构库名录》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入库
(一)入库范围
全国范围内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熟悉经济发展、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律师、法学专家及律师事务所。
(二)入库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学专家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3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在业界享有良好声誉;
4.严格遵纪守法,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等;
5.热心社会公共事务,熟悉市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党政机关涉法实际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能力;
6.身体健康,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3周岁。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登录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市司法局、焦作市律师网网站,下载《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或《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单位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后,连同其他报名资料报送至焦作市司法局,或者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报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3日。
(四)报名资料
1.个人报名所需资料
(1)《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本人研究或工作成果,奖励、荣誉等履历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2.单位报名所需材料
(1)《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机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主管机关公章);
(2)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单位研究或工作成果,奖励、荣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入库程序
1.初审。焦作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及机构是否符合入选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及报名机构内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
2.公示。拟入选名单确定后,通过焦作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焦作市司法局网站公告《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库名录(2025年)》,供全市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选择参考。
二、出库
已经入选《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和机构库名录(2024年)》的单位或个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程序调整出库:
1.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行业处分或者被注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执业证书的;
2.违反《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情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政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期间,被聘用机关考核不合格的;
4.个人自愿退出人才库的;
5.其他原因导致的不再适合继续留库的。
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提出出库申请,未主动提出的,由焦作市司法局依规定调整出库。出库申请请于2025年4月13日前报送至焦作市司法局。
调整出库情况在《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和机构库名录(2025年)》中统一公布,不再单独进行公示公布。
三、库内人员信息更新
为确保已入库人员所登记的信息完整、准确,此次一并对《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和机构库名录(2024年)》内单位和人员信息进行核实、更新,凡信息与《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员和机构库名录(2024年)》不一致的,请于2025年4月13日前将变化情况书面报至焦作市司法局统一更新。
四、联系方式
纸质文件报送渠道(可邮寄):焦作市高新区神州路农业农村局816室(邮编:454000)。
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sfjfsk@126.com
联系人:王春影 宋旷哲 0391-3569224
五、其它事项
《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库名录》调整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库资格。
本公告由焦作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焦作市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个人报名表.docx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