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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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2/18 15:50:38 |
焦作市司法局 焦作市律师协会
关于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
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专业承办、全程监督科学评价的案件监督工作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好地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市司法局拟成立焦作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委员会,现决定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招募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二)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法律援助精品(优秀)案例评选工作;
(三)推荐担任河南省法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组成员,参与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
(四)推荐参与全省性、全国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各类交流、学习活动。
二、招募条件
(一)经河南省司法厅正式批准执业且年度考核合格,执业经历满五年,执业以来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品德和纪律意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及法律援助工作;
(三)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在省、市律协各类专业委员会任职,具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或受过市级部门以上表彰的律师优先考虑。
三、招募人数
(一)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专家 10名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审专家 10名
四、招募程序
2、初审。由申请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对其进行初步审核,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并在申请表出具意见加盖公章。
3、审核。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进行审核并确定入选名单。
4、公示。确定选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律师名单,将在焦作普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5、聘任。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其律师事务所签订有关协议,并为入选的律师颁发聘任证书。
联系人:张云霄
电 话:0391-3914133
邮 箱:jzfalvyuanzhu@163.com
地 址:焦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焦作市山阳区神州路与怀府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附件:焦作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律师申请表
焦作市司法局 焦作市律师协会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