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强化机制建设 形成监督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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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0/4/30 15:07:58 |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探索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2019年依法行政考核为抓手,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执法单位的“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考核、反馈问题,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今年,市司法局又与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河南省司法厅等三部门联合制定的<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的通知》,规范各执法单位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及制度管理工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提供设备和制度管理保障。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河南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在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一旦发现执法问题,市司法局将及时予以追究处理。今年以来,市司法局针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经制发了1份书面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结合“放管服”改革工作实际和行政机构改革调整情况,认真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今年以来,共修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账户信息80个。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重大处罚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审查市直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9件。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为确保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有效施行,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针对已制定实施的《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及时指导市城管局制定裁量标准和使用规则。注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积极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4月初,我市推荐的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焦作市公安局定和分局被评为第二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202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平时考核细则,梳理3大项9小项平时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工作。制定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市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