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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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司法局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5/4/22 17:08:38 |
为规范全市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焦作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线索范围
(一)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收费,不按要求执行惠企收费政策等乱收费行为。
(二)违法设定罚款,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随意顶格处罚,以罚增收等乱罚款行为。
(三)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频次高、运动式检查等乱检查行为。
(四)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违反法定程序查封,将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据为己有等乱查封行为。
(五)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开展异地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行为。
(六)滥用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执法不文明、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行为。
三、反映渠道
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
(一)受理线索邮箱:jzjzzzsl@126.com(焦作“集中整治四乱”行动专用邮箱)。
(二)来信邮寄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怀府路759号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邮编:454000。
四、注意事项
(一)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请认真对照线索征集范围明确的七类问题反映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三)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名,并提供反映人的有效联系方式。线索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发生时间、涉及的执法单位、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信息。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严格予以保障。
(四)线索反映人应当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问题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转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对重大问题线索予以重点督办。
感谢社会各界对全市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焦作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