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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5/1/3 8:44:30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55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卢金贵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25- 2025.01.24

55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路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25-2025.01.24

55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学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25-2025.01.24

55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雪玲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0-2025.01.29

55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小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0-2025.01.29

55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宋晏仁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0-2025.01.29

556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侯二宁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1-2025.01.30

557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宁宁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1-2025.01.30

55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钟和勤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1-2025.01.30

559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尚伟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1-2025.01.30

560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新华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31-202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