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12/13 11:35:40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510

马村区法律援助中心

高周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06- 2025.01.05

51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侯林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04-2025.01.03

51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边永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04-2025.01.03

513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建甫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04-2025.01.03

514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黄素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0-2025.01.09

51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文丹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1.22-2024.12.21

51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孟丽丽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09-2025.01.08

51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亚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1-2025.01.10

51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肥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1-2025.01.10

519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贾伟丽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1-2025.01.10

52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亚雪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户艳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孟桂玲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翠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合群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潘丽娥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6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静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2-2025.01.11

52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新春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12.13-2025.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