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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9/30 17:10:4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400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肖希成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26- 2024.10.25

40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胡小玲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25-2024.10.24

40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品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26-2024.10.25

40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军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29-2024.10.28

40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宋超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19-2024.10.18

40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学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30-2024.10.29

40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金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30-2024.10.29

407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三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30-2024.10.29

40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立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9.30-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