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8/29 10:13:3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342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国栋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3- 2024.09.22

343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黄甫满意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3-2024.09.22

34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振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3-2024.09.22

34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文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6-2024.08.25

346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毛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0-2024.09.19

347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朝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0-2024.09.19

348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于朵香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3-2024.09.22

349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慧慧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6-2024.09.25

350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继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7-2024.09.26

351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坡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1-2024.09.20

35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强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7-2024.09.26

35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付国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7-2024.09.26

354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希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8-2024.09.27

35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卫小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8-2024.09.27

35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程宝林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8-202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