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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7/26 7:50:38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301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来花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08- 2024.08.07

302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马亮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3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闪春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4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闪成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5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小虎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6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刚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瑞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2-2024.08.21

30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孟建房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24-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