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7/18 11:41:3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92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屈四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2- 2024.08.11

29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5-2024.08.14

294

解放法律援助中心

郑国胜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5-2024.08.14

29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5-2024.08.14

296

中站法律援助中心

曹玉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5-2024.08.14

297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买小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6-2024.08.15

298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胡晓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2-2024.08.11

29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任丙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7-2024.08.16

30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拨正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7.18-202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