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6/28 8:30:0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56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明振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0- 2024.07.19

257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尾巴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1-2024.07.20

258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詹献明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4-2024.07.23

259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素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4-2024.07.23

26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姜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4-2024.07.23

26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路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4-2024.07.23

26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侯保家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5-2024.07.24

26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燕燕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9-2024.07.18

26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郝芬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5-2024.07.24

265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其美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5-2024.07.24

266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许秋香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6-2024.07.25

267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海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6-2024.07.25

26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成林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25-202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