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6/20 16:39:18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44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徐贤建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4- 2024.07.13

24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锋召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7-2024.07.16

24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淑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7-2024.07.16

247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7-2024.07.16

24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建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8-2024.07.17

24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继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8-2024.07.17

250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许红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8-2024.07.17

25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8-2024.07.17

25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柴春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09-2024.07.08

25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玉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09-2024.07.08

25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艳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2-2024.07.11

25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宋瑞青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6.17-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