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焦作市法治督察员换届公告 |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24/6/12 9:20:01 |
焦作市第一届法治督察员任期已届满,为保证法治督察员队伍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选聘焦作市第二届法治督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与任期
焦作市第二届法治督察员拟面向社会聘任30名(公益性质),任期3年。聘任期满后,自然解聘。
二、聘任条件
年龄在18-60岁,大专以上学历,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焦作建设;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勤于学习,具备履行法治督察工作相应的法律知识;
3、身体健康,热心参与法治督察工作,能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活动,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4、品行良好,无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工作职责
1、参与法治督察工作;
2、受邀列席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会议,或参与相关活动;
3、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评价工作;
4、参与法治建设调研、暗访、评审、征求意见等工作;
5、结合日常工作、生活以及办事体验,广泛收集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法治建设方面的社情民意,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6、参与选聘单位组织的其他法治监督工作。
四、聘任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定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推荐报名
个人自荐:自荐人员按照选聘公告要求,填写《焦作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焦作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包括纸质件和电子稿);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间:6月18日至6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址: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山阳区神州路与怀庆路交叉口东北80米)802室(焦作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
定向推荐:由县(市、区)和相关单位推荐。具体以文件通知为准。
2、审核考察
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初步考察人员名单。市司法局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3、社会公示
根据个人自荐和定向推荐人员情况,经资格审查、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纳入我市法治督察员人才库。
4、颁发聘书
经公告后,颁发《法治督察员聘书》。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联系。
联系人:王 岩
电 话:0391-3569247
邮 箱:jzsfzdc@163.com
附 件:《焦作市法治督察员登记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