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5/30 15:33:4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14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郝灵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4- 2024.06.22

215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周卫强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4-2024.06.22

216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墨穗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4-2024.06.22

217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焦永会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4-2024.06.22

21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买家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4-2024.06.22

219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文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7-2024.06.25

220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祁丽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9-2024.06.27

221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德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8-2024.06.26

22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韩艳霞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7-2024.06.25

22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瑞红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8-2024.06.26

224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翟燕灵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3-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