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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5/23 15:33:4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99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焦荣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6- 2024.06.14

20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宋万荣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7-2024.06.15

20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贾小文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7-2024.06.15

202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素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03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存元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0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小根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0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灵云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06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慧洁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1-2024.06.19

20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曹席宁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1-2024.06.19

208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韶侠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1-2024.06.19

209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关素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10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周冬梅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11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田向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0-2024.06.18

212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永强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1-2024.06.19

213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芦书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22-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