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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5/16 15:30:35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89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苗灵敏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0- 2024.06.08

19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传航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08-2024.06.06

19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乐乐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08-2024.06.06

19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范丽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秦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孙战东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乔云彬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6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田新中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海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3-2024.06.11

198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5.14-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