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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4/22 8:51:5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6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范亚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2- 2024.05.1

16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魏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2-2024.05.1

16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

16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守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

16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如意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

166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文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

167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龙广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

168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清得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19-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