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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4/7 8:56:5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3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任瑶瑶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8- 2024.04.27

131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小桃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8-2024.04.27

132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国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8-2024.04.27

13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卫小妮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5-2024.04.24

13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明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6-2024.04.25

13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彩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1-2024.04.30

136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浩鹏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8-2024.04.27

137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蒋小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1-2024.04.30

138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职新琴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2-2024.05.01

13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旋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9-2024.04.28

140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薛志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1-2024.04.31

14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孟长明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2-2024.05.01

14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薛慧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4.03-202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