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3/28 11:13:1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19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琳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1- 2024.04.20

120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崔娇娇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1-2024.04.20

12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柴海良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9-2024.04.18

12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艳苹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9-2024.04.18

12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严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9-2024.04.18

124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东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5-2024.04.24

12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赵强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2-2024.04.21

12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曾现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6-2024.04.25

127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红玲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7-2024.04.26

128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崔娇娇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1-2024.04.20

129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尚运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8-2024.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