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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3/21 10:19:5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1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邢小燕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1- 2024.04.10

11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焦荣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2-2024.04.11

11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庞桂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1-2024.04.10

11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青青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3-2024.04.12

11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赵春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4-2024.04.13

115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郝允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8-2024.04.17

11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幸福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9-2024.04.18

117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董金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0-2024.04.19

11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艾茂芬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20-2024.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