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3/14 11:10:1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93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玉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7- 2024.04.06

94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凯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7-2024.04.06

95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荣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7-2024.04.06

96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玉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7-2024.04.06

97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谢小燕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8-2024.04.07

98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银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8-2024.04.07

99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康小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8-2024.04.07

10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薛利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8-2024.04.07

101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新年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8-2024.04.07

102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靳铁旦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1-2024.04.10

103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芦书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1-2024.04.10

10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有仓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2-2024.04.11

10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侯秀芹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2-2024.04.11

106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玉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2-2024.04.11

10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艳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3-2024.04.12

108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明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3-2024.04.12

109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大贵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13-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