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3/7 10:21:3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73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俊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 2024.03.29

74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冯玉保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2024.03.29

7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贾小文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2024.03.29

76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春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2024.03.29

7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黑旦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9-2024.03.29

78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云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1-2024.03.31

79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小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1-2024.03.31

80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建营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4-2024.04.03

81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范娜娜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4-2024.04.03

82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闫粉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4-2024.04.03

83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买和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5-2024.04.04

84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股竹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5-2024.04.04

8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6-2024.04.05

8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乐宁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8-2024.03.28

8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玉明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5-2024.04.04

88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银合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6-2024.04.05

8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够香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5-2024.04.04

90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续新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6-2024.04.05

9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冰成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2.27-2024.03.27

92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沙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3.07-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