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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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2/23 17:33:26 |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
受援人
姓名 |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
公示时间 |
54 |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
毋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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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08- 2024.03.08 |
55 |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
崔俊红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0-2024.03.20 |
56 |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
周朝辉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2-2024.03.22 |
57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温顺利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58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荣娟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59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马宝连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60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范有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61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都子钵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62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都泽杰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1-2024.03.21 |
63 |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
许传昌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3-2024.03.23 |
64 |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
张琴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4.02.23-2024.0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