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1/25 11:13:5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9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玉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9- 2024.02.18

30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翠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8-2024.02.17

3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慕胜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7-2024.02.16

3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靳如意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9-2024.02.18

3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许明社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2-2024.02.21

3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小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2- 2024.02.21

3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薛玉风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7- 2024.02.16

3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毋妨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6- 2024.02.15

3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红胜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2- 2024.02.21

38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小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4- 2024.02.23

39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祥道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4- 2024.02.23

40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鑫鑫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4- 2024.02.23

41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树源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24- 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