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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1/11 11:10:47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石趁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2- 2024.02.01

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青青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2-2024.02.01

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瑞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4-2024.02.03

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柴小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4-2024.02.03

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席晶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4-2024.02.03

6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范秋来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3- 2024.02.02

7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郝文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3- 2024.02.02

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冯光梅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3- 2024.02.02

9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郜江春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3- 2024.02.02

10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葛建设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8- 2024.02.07

1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徐文豪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5-2024.02.04

1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文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5-2024.02.04

1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艳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8- 2024.02.07

14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岳小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9- 2024.02.08

1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凤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0- 2024.02.09

16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秦淑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0- 2024.02.09

1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黄蕊蕊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0- 2024.02.09

18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国太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10- 202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