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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4/1/4 11:06:2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636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小莲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8-2024.01.27

637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秀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8-2024.01.27

638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梁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2-2024.01.21

639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姚爱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6-2024.01.25

640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蛟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7- 2024.01.26

64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杜春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27- 2024.01.26

64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石趁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4.01.02- 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