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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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25 8:46:31 |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
受援人
姓名 |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
公示时间 |
616 |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
买小琴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4-2024.01.13 |
617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冯玉宁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1-2024.01.10 |
618 |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
杜丽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8-2024.01.17 |
619 |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
刘桂香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1-2024.01.10 |
620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李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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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 |
2023.12.8- 2024.01.07 |
621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王秀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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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 |
2023.12.18- 2024.01.18 |
622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郭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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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 |
2023.12.18- 2024.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