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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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14 16:20:11 |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
受援人
姓名 |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
公示时间 |
607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汤阳阳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01-2023.12.31 |
608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张红亮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01-2023.12.31 |
609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杜春红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05-2024.01.04 |
610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王雪艳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05-2024.01.04 |
611 |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宋红霞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08-2024.01.07 |
612 |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
赵新平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2-2024.01.11 |
613 |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
霍天旺 |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2-2024.01.11 |
614 |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
梁虹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1-2024.01.10 |
615 |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
邢国利 |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2023.12.14-2024.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