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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2/14 16:20: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607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汤阳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01-2023.12.31

608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红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01-2023.12.31

609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杜春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05-2024.01.04

610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雪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05-2024.01.04

61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宋红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08-2024.01.07

61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赵新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12-2024.01.11

613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霍天旺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12-2024.01.11

61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梁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11-2024.01.10

615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邢国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2.14-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