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1/30 10:42:15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593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长林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3-2023.12.22

594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康阿果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4-2023.12.23

595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彭彭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2-2023.12.21

596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俊晓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2-2023.12.21

597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正文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2-2023.12.21

598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徐国栋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2-2023.12.21

599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小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8-2023.12.27

600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延庆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23-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