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1/16 17:16:06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569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闫孬旦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6-2023.12.05

570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立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8-2023.12.07

571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晶晶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9-2023.12.08

57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清良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3-2023.12.12

573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余小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3-2023.12.12

574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红卫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9-2023.12.08

575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书以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9-2023.12.08

57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怀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3-2023.12.12

57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贾胜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09-2023.12.08

57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海云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5-2023.12.14

579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毋战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1.16-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