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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10/19 10:30:5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51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韩守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9.27-2023.10.26

51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本兴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09-2023.11.08

51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程云鹏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13-2023.11.12

51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杜黎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11-2023.11.10

514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皇甫凌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16-2023.11.15

51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孙红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17-2023.11.16

51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小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10.17-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