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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9/27 15:28:4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479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党翠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18-2023.10.17

480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马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0-2023.10.19

48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高云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1-2023.10.20

482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秋枝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18-2023.10.17

483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新意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11-2023.10.10

484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任方朕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1-2023.10.20

48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袁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5-2023.10.24

486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瑞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6-2023.10.25

487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菊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0-2023.10.19

48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朋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20-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