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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9/7 10:47:15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44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石树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31-2023.09.30

450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董保花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31-2023.09.30

451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魏凯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1-2023.10.01

452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翠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28-2023.09.27

45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新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2023.10.03

454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田小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2023.10.03

45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周菊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6-2023.10.05

45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游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23-2023.09.22

457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陈银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2023.10.03

458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陈保国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2023.10.03

459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朝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6-2023.10.05

460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赵成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6-2023.10.05

461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茂林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9.04-202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