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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8/17 11:08:1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414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连松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4-2023.09.13

415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中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4-2023.09.13

41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朗小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17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小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1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青斤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19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孙天顺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2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红卫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21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郑占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5-2023.09.14

42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高爱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6-2023.09.15

423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侯永亮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16-202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