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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8/4 18:01:4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387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高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7.28-2023.08.27

38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慧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7.28-2023.08.27

389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郭建营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7.31-2023.08.30

39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桂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1-2023.08.31

391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郑海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2-2023.09.01

392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秦玲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7.28-2023.08.27

393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1-2023.08.31

394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陆松林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1-2023.08.31

39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银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3-2023.09.02

396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新顺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3-2023.09.02

397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卫东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3-2023.09.02

398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程树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3-2023.09.02

399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大猫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3-2023.09.02

40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路枝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4-2023.09.03

401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高善忠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4-2023.09.03

402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玉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8.04-202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