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6/16 17:28:27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92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海燕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9-2023.07.08

29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社中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9-2023.07.08

29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吴海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9-2023.07.08

295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小花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2-2023.07.11

296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

297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守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

29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祥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

29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慕胜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

300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贺方方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2-2023.07.11

301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翟园园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3-2023.07.12

302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刘有财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

30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秋梅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6-2023.07.15

30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书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14-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