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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6/9 17:02:0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8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金成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5-2023.07.04

28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新花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5-2023.07.04

283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鲁万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6-2023.07.05

284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韩亚利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8-2023.07.07

28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卫爱菊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22-2023.06.21

28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崔红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22-2023.06.21

287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师丕法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8-2023.07.07

288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世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7-2023.07.06

289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素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23-2023.06.22

29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学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5-2023.07.04

291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毋丽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6.07-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