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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5/19 11:33:10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4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马争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2-2023.06.11

24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董月琴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六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买佳辉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6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银波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薛垂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庆珍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49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张植燕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6-2023.06.15

25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桂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6-2023.06.15

25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邱文亮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5-2023.06.14

252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立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6-2023.06.15

253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闫梦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7-2023.06.16

254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栗炜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5.19-2023.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