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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3/27 9:26:20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2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邱文亮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7-2023.04.16

12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孔亚丽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0-2023.04.19

12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征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1-2023.04.20

128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继高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1-2023.04.20

129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伟娟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1-2023.04.20

130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崔海芳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2-2023.04.21

131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秦春林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2-2023.04.21

132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云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0-2023.04.19

133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梁娇娇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0-2023.04.19

134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培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23-2023.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