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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3/3/10 16:54:34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92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艳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1-2023.03.31

93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候孟肖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1-2023.03.31

94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张璐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6-2023.04.05

9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闫雅汝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6-2023.04.05

96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范冬冬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8-2023.04.07

97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晓晓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8-2023.04.07

98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郭富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8-2023.04.07

99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马晓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0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军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1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振富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8-2023.04.07

102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伦芬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0-2023.04.09

103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陈够香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4

解放区法律援助中心

祝保生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5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马兰香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6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和献忠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7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丁齐齐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9-2023.04.08

10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示范区)

王彩霞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2-2023.04.01

109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示范区)

焦伟利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2-2023.0401

110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利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08-2023.04.07

111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陈景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0-2023.04.09

112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申香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0-2023.04.09

113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小鹏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0-2023.04.09

114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东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3.03.10-202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