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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9/9 15:25:09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242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赵恒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7-2022.10.06

24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奋利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6-2022.10.05

244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杜路线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6-2022.10.05

245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程英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8-2022.10.07

246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进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6-2022.10.05

247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范巧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8-2022.10.07

248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梅朝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9-2022.10.08

249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朱一玲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9-2022.10.08

250

博爱县法律援助中心

杨小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9-2022.10.08

251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白月贵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9-2022.10.08

25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申占魁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8-2022.10.07

25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何云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9.05-202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