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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8/12 17:19:03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9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徐永顺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0-2022.09.09

197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红霞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2-2022.09.11

198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徐盼盼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0-2022.09.09

199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卢书涛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2-2022.09.11

200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杨水香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09-2022.09.08

20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贾爱芝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0-2022.09.09

202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邱嘉诚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09-2022.09.08

203

中站区法律援助中心

邱鸿钰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1-2022.09.10

20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吕学信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1-2022.09.10

205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牛小珍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1-2022.09.10

206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可誉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0-2022.09.09

207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毛海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2-2022.09.11

208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刘爱国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8.12-202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