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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7/15 17:05:5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55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都东方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1-2022.09.10

156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常小军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2-2022.08.11

157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文周

逯雪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4-2022.08.13

158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赵国全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05-2022.08.04

159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亚楠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07-2022.08.06

160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贾超超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3-2022.08.12

16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月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1-2022.08.10

16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会英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3-2022.08.12

16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本高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3-2022.08.12

164

沁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崔财礼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07-2022.08.06

165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志立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022.07.13-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