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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5/24 17:22:56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宫芳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17-2022.06.16

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春萍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20-2022.06.19

3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周瑞霞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18-2022.06.17

4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王菊芬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19-2022.06.18

5

山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王龙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23-2022.06.22

6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闫党新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24-2022.06.23

7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小花

受援人为农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24-2022.06.23

8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刘国正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022.05.24-202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