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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2/23 8:00:52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经济状况

诚信承诺

公示时间

1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赵利利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18-03.17

2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任解放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18-03.17

3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候保凤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1-03.20

4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胡光昌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1-03.20

5

武陟县法律援助中心

冯彩虹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1-03.20

6

孟州法律援助中心

党云霞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1-03.20

7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黄小平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2-03.21

8

温县法律援助中心

闫雨田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02.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