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焦作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2/10 11:17:40

根据司法部、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集中审核及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并按《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完成网上申请程序的人员。

2022年应届毕业考生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工作安排

(一)审核时间2022216日至224(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计7天。

(二)审核地点焦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窗口

(三)审核方式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审核工作要求,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要求

(一)审核程序

1申请人需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必须是2022420号之后)、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材料参加审核。

2工作人员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扫描焦作防疫通用码确认合格后,对申请人进行人员和物品消毒,引导申请人排队依次办理审核。

3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网上填报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申请人完成审核后,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迅速离开审核区域,不得在场所内聚集、逗留。

(二)疫情管控

1、符合审核条件的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焦作市疫情防控6号通告,符合通告相关要求方可参加审核。

2、申请人需接受焦作市司法局现场体温测量。体温未超过37.3度,无咳嗽、发热、气喘、乏力和呼吸道症状的,且焦作防疫一码通核验合格的申请人,应听从焦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等候时,申请人彼此间距应不小于1米,不得交头接耳、聚集聊天。申请人除身份核验外,其余办理过程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以任何原因摘除口罩。

、其他事项

)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

)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不得代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C类全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交回。

)为严格落实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审核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审核,不可随意更改预约时间。因特殊情况需更改预约时间的,需提前电话告知焦作市司法局,协商确定审核时间。未经允许而变更预约时间的,焦作市司法局将延后理。

焦作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391-3569882焦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怀府路与神州路交叉口南180米,可乘坐2337路公交车在示范区管委会站下车。

 

                                  焦作市司法局

                                 20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