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
|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2/1/18 16:47:14 |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杨兰枝、李晓燕、陈优美、李康利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17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申请法律
援助事项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情形
1
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
杨兰枝
追偿权纠纷
受援人为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
孟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李晓燕
离婚纠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陈优美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受援人为农村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4
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
李康利
抚养费纠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