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12/7 17:34:2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按照《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对李秀温、唐新旗两人以经济状况诚信承诺方式获批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7日

监督投诉电话:0391-3914111



受援人法律援助信息公示表

 

公示

序号

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受援人

姓名

申请法律

援助事项

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情形

1

温县法律

援助中心

李秀温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

2

山阳区法律

援助中心

唐新旗

故意伤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12月7日)

受援人为城镇居民,承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