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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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9/11/1 16:00:44 |
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审定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审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公布如下。
一、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
焦作市司法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
焦作市公安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焦作市民政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焦作市财政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
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
焦作市林业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
焦作市水利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焦作市农业农村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焦作市商务局
法律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
焦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焦作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
焦作市审计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
焦作市体育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
焦作市统计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
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
焦作市教育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
焦作市医疗保障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
焦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
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法律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等
焦作市档案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
焦作市新闻出版局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
焦作市国家保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焦作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二、依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的主体
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焦作市残疾人联合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
上述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凡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