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领取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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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司法局 更新时间:2018/3/22 9:20:35 |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本市领取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凡在本市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在本市申请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领证时间:2018年3月26日(周一)至3月29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领证地点:焦作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地址:焦作市山阳区丰收路邮政大厦1009房间),现场无停车位。
参考交通路线:公交12路、18路、19路等。
三、领证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呈报表,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于规定时间内代为领取,但现场必须出示直系亲属身份证件及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等证件。凡不能提交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不能代领。
4.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现场必须提交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凡不能提交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不能代领,证书将由我局司法考试科代为保管,待申领人回国后由本人来我局预约领取。
5.现役军人证书按司法部规定统一由部队负责发放。
6.申领人领取资格证书后,如需咨询律师实习问题的,可到焦作市司法局律师科邮政大厦13楼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391-3569882
焦作市司法局